根据《南昌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办法》(南工党发[2010] 92号)以及学校《关于评选南昌工程学院2012-2013年度师德先进个人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通知》要求,经部门推荐、单位申报、学校工作组评审、校内公示,校党委决定:授予我院唐春同志“南昌工程学院师德先进个人”称号,授予蔡高堂同志“南昌工程学院师德标兵”称号。
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、师德标兵珍惜荣誉,继续发扬成绩,戒骄戒躁,开拓进取,再创佳绩。全院教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)》精神,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振奋精神,齐心协力,为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