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 学生干部例会
1. 迟到(-3分)
2. 缺席(-10分)
3. 未带笔记本(-3分)
4. 手机未静音(-3分)
5. 未按时交会议议程(-部门分5分)
6. 不准许口头请假,请假需向上级汇报,并上交请假条,口头请假视为缺勤,一个月内请假两次为缺勤(-5分)
二. 学生干部签到值班
1. 未签到(-5分)
2. 补签或代签(-20分)
3. 未值班(-5分)
4. 办公室卫生未整理或者敷衍了事者(-5分—-10分)
三. 学习成绩及个人荣誉
1. 挂科(-5分) 获得奖学金(+10分)
2. 获得国家级表彰(+20分)获得校级表彰(+10分) 获得校级表彰(+10分)
3. 在校内外各类文体活动或知识竞赛中获奖,视获奖类型、级别、次数(+3—10分)
4. 获得校级通报表扬(+10分)获得院级通报表扬(+5分)获得通报批评(-5分)
四. 关于参与学院活动
1. 参与学院活动迟到(-5分)
2. 无故未参与学院活动(-10分)
五. 其他
5. 积极参与其他部门活动及工作(+3—5分)
6. 各部门需按时把工作计划和活动申请、活动总结按时交到办公室,未交(-5
分)迟交(-3分)交了但敷衍了事者(-2分)
另注:
1. 先进个人考核:每个人的基础分为100分,学期末分数前五名者评为先进个人,颁发证书,奖品,并通报表扬。
2.优秀部门考核:以部门内所有成员得分取平均分为该部门基础分,在此基础上扣加分为部门最终得分,每个月取得分前四者评为优秀部门,优秀部门将会在例会上予以表扬并颁发流动红旗,连续三个月获得优秀部门可增加一名编制。
3.此制度面向全体学生干部,最终会由办公室每周统计部门以及个人表现情况,并上报。
4.个人得分每月低于80分者,予以通报批评,检讨1000字,主席团谈话教育,不得占用部门评优名额;低于60分者的干事,予以劝退;低于60分的部长或者副部长取消职位,不予以聘书。
5.连续两次得分最后一名的部门减少评优名额,及其他惩罚。
6.以上考核条例如遇特殊情况可按实际情况针对性处理,对于以上学生干部考核制度有任何疑问或者提出改进,可直接联系主席团。
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