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补充办法
各院(系)分团委:
大学生社团是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按照学校院系二级办学要求,进一步整合学生社团资源,凸显院(系)特色文化,凝聚大学精神,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,打造精品学生社团。经学校团委会讨论,遵照学生社团对口相关专业院(系、部)的原则,拟将部分学生社团下放挂靠院(系、部)管理,逐步形成院(系)专业推动社团发展,社团发展促进专业发展的良好局面,特制订本补充办法。
一、挂靠院(系、部)学生社团管理办法
1、社团活动审批程序
各挂靠院(系)学生社团在举办活动前须认真撰写策划书并提交给指导老师审核,在指导老师给出指导性建议后进行策划书的修改,修改完毕后交至学生分会主席团审批,审批同意后由社团部将策划书和《社团活动审批表》一并交至社团联合会备案。
2、社团干部
由院(系)学生分会社团部组织社团干部纳新,管理、考核社团干部,并报社团联合会备案。
3、社团纳新
每年9月,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各学生社团统一进行纳新,各学生社团不得单独擅自纳新,如有特殊情况,需报请社团联合会批准。
4、会费管理
(1)学生社团纳新时,由社团联合会统一出具会费收取票据,各学生社团做好会费收取和会员信息登记工作,并将会员信息登记表报社团联合会备案,同时,上缴社团会费总额的20%至社团联合会,作为校级统一管理费用。
(2)各学生社团按照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社团会费,每月按时向社团联合会汇报社团活动经费使用情况。
(3)各学生社团经费收取、使用原则均按照《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》执行,会费只得用作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用,且每年年底接受校社团联合会审计。
二、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和科技创新协会分会
各院(系)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和科技创新协会分会,分别负责各院(系)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和科技创新工作。管理模式参照挂靠院(系)学生社团管理模式,会员均来自本院(系)。
三、学生社团的评优评先
1、各院(系、部)可推荐优秀学生社团候选社团若干,社团联合会根据《南昌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社团评比方案》在全校范围内评出5—8个优秀学生社团。
2、按照学校“五四”表彰要求,社团联合会每年四月下发“优秀社团干部”和“社团活动积极分子”指标至各院(系)学生分会,院(系)学生分会推荐人选报社团联合会审批表彰。
四、未挂靠院(系)的学生社团管理工作遵照《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》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