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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班级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
2013-03-27  

为了加强我院学生管理,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,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,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特签定以下班级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:

我院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:宣传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要求,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,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,引导学生健康成长。

一、目标和任务

1、班级安全稳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:动员和组织本班学生共同维护校园及班级的安全稳定,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,预防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,保证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网络安全,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。

2、班级无发生政治、刑事、治安、破坏教学科研和伤亡事故,无发生火灾火险事故以及无违反校纪校规。

3、班级学生团结友爱,及时化解各种矛盾,重要事情及时报告。

二、职责和措施

1、班级要成立安全小组,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:班主任任组长;第二责任人:各班班长和团支书任副组长;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,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宿舍,每一个人。

2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面向班级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。并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、典型事故教育学生,防患于未然。并根据季节、环境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、防火、防病、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。

3、进行安全教育时应注重心理疏导,加强思想教育工作,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,帮助学生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。

4、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对所带班级宿舍的安全检查,查看有无使用酒精炉、电炉等生火做饭情况;查看有无违章使用电器情况;查看有无在外居住及夜不归宿情况;有无计算机并是否办理审批手续情况;有无留宿他人及其他安全隐患等。

5、若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、重伤或被窃、失火等造成财产重大损失事故,应协助学校做好抢救、保护现场工作,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和通知学生家长,同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,稳定情绪。

6、各班的安全稳定工作与班主任和班干部的考核挂钩,如果本班宿舍发现重大安全隐患,宿舍的各成员未报告或未及时采取措施,班长隐瞒不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,宿舍成员、班长、团支部书记都要负一定的责任,该学年班主任、班长、团支书不受表彰或享受各类奖学金。

7、班主任、班长和团支书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所在班级的安全稳定工作,查出安全隐患(特别是学生擅自外宿),先自行纠正,本班确实无力纠正处理,要写书面报告,交院领导。

8、学生外出请假应严格按照有关请假管理规定,进行核查、审批工作。外出时要确保每个同学安全,不要开展危险性大,不利于学生安全稳定的活动。

9、班主任、班长、团书记要经常与班级同学交流、沟通,做好道德、纪律、法制、安全教育;注意掌握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,处理好班级事务,班费使用要公开、民主;评优、评奖学金、评减、免、缓、贷等都要集体讨论,在公开、公正的基础上,认真处理好各种不同意见,把不安定因素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。

10、对发生责任事故和人为性事故的班级,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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